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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關于做好2018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實踐共同體項目推薦遴選工作的通知

      2018-10-15 16:03    來源:網絡轉載    作者:未知    閱讀:429次    我要評論

      [導讀]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落實《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規劃》和《教育信息化2.0行動計劃》,深化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積極推進“互聯網+教育”發展,經研究,決定遴選、組建一批信息化教學應用實踐共同體,開展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模式的實踐探索。

      教技廳函〔2018〕9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落實《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規劃》和《教育信息化2.0行動計劃》,深化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積極推進“互聯網+教育”發展,經研究,決定遴選、組建一批信息化教學應用實踐共同體,開展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模式的實踐探索?,F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設目標

      根據《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規劃》和《教育信息化2.0行動計劃》的要求,計劃在全國范圍內遴選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實踐共同體項目,開展信息化應用模式研究和實踐。主要探索以實踐共同體的組織形式協同推進信息化教學應用,形成一批成熟的、可借鑒、可推廣的信息技術支持下的信息化教學方法、教學組織形式和典型案例,形成一支高水平的信息化教學應用骨干隊伍,探索推進信息化教學應用的長效機制。

      二、建設任務

      2018年,計劃從同步/專遞課堂、名校網絡課堂、翻轉課堂三類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模式中遴選出15個不同應用方向的實踐共同體,組織開展協同研究,舉辦交流研討活動,推動政策、理論、制度和實踐創新,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研究成果和案例典型。

      三、遴選要求

      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實踐共同體,是在教育行政部門的支持下,圍繞某一信息化教學應用模式,區域、學校等不同成員單位組織起來,共同開展研究和實踐,共同推動該模式的發展。每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原則上每類模式限報1個,總數不超過2個。

      申報的實踐共同體項目(以下簡稱申報單位)同時應滿足下列條件:

      1.應有一個明確的單位作為牽頭單位,主要成員單位不少于4個,來自本地區或省內其他地區,鼓勵省外地區成員單位的加入。同步/專遞課堂應用模式的成員單位為區(縣),名校網絡課堂、翻轉課堂應用模式的成員單位為區(縣)、學校。

      2.應在信息化教學應用中積累了2年以上的豐富實踐經驗,成效顯著、富有特色,形成一定的理論成果,具有典型引領作用,并在全國具有較大影響力。

      3.依托數字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充分利用網絡學習空間和網絡社區,保持實踐共同體內經常性的交流和分享。

      4.應具有良好的組織架構和相應的管理制度,運行良好,成員單位參與積極性高、合作密切。實踐共同體中的牽頭單位負責申報和項目組織管理工作,應具有較強的統籌協調能力。

      5.人員結構合理,業務能力強。有組織領導、管理人員,統籌協調推進實踐共同體的發展;有從事理論研究的專家,指導實踐共同體的發展方向和內容;有從事實踐研究的教師、教研員,開展具體的實踐;有從事技術支撐的電教人員,為日常運行提供技術支持。

      6.實踐內容應屬于以下三類應用模式??梢愿鶕陨砘A和特長,選擇相應方向,自擬申報內容:

      1)同步/專遞課堂應用模式

      貧困、薄弱、民族地區同步/專遞課堂應用;

      跨區域同步/專遞課堂應用;

      縣域內同步/專遞課堂應用。

      2)名校網絡課堂應用模式

      利用名校網絡課堂開展異步教學;

      利用公共服務平臺資源開展名校網絡課堂應用;

      線上線下混合學習實踐;

      大規模在線課程學習實踐。

      3)翻轉課堂應用模式

      翻轉課堂優化課堂教學;

      翻轉課堂優化教學質量評估;

      翻轉課堂促進學生個性化學習。

      四、組織實施

      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實踐共同體項目在教育部科技司的領導下,由中央電化教育館負責組織實施,具體由申報遴選、協同實施、成果驗收三個階段組成。

      (一)申報認定(2018年9月—2018年10月)

      1.申報推薦。符合條件的申請單位填報《2018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實踐共同體項目推薦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推薦表,需加蓋學校公章),提供佐證材料,并同時向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報送蓋章的紙質材料。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做好組織申報和審查遴選工作,向教育部科技司報送所推薦項目的推薦表和匯總表(見附件2)

      2.遴選確定。教育部科技司在各地推薦的基礎上,組織專家進行遴選和實地抽查,經公示,最終確定入選項目名單,并予以公布。入選實踐共同體的項目應主題不重復、各有特色。每個入選的實踐共同體給予5萬元的啟動經費補助,相關經費應按照有關財務規定嚴格管理、??顚S?。

      (二)協同實施(2018年10月—2019年9月)

      1.開展實踐。依據項目目標和任務,在專家的指導下,進一步細化建設方案,確定任務書、路線圖、時間表和責任人,確定成員單位之間分工合作的具體任務和進度安排。按照建設方案的要求,按計劃、分步驟開展工作。

      2.充分交流。以網絡為基本組織方式,利用國家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共同體社區開展交流。組織定期活動,協同研究、交流討論,推動共同體成長。

      3.擴大規模。不斷吸收新成員,完善成員構成結構,豐富共同體實踐經驗和成果。

      (三)成果驗收(2019年10月—2019年11月)

      實踐共同體項目的實踐周期為一年。項目完成后,教育部科技司將組織進行項目驗收。項目驗收采取會議論證、實地考察等方式進行。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形成6~8個教學信息化應用的典型案例;

      (2)形成信息化教育應用模式研究報告和應用指南;

      (3)建設實踐共同體社區,開展經驗推廣活動,發揮輻射帶動作用。

      五、工作要求

      1.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好實踐共同體項目的申報、推薦和建設工作。統籌規劃各類資源和需求,結合實際,為入選實踐共同體提供必要的配套經費、資源條件等支持,加強指導和管理,積極發揮實踐共同體的輻射、帶動、引領作用。

      2.各申報單位要實事求是撰寫申報材料,申報支撐材料要真實可靠,有據可查。成員單位要由本單位領導牽頭負責,明確工作責任人,成立工作組,有專門的部門負責具體實施。要制定建設方案,完善工作機制,落實保障配套條件,創造性地組織實施。

      3.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于2018年10月17日前以正式函件形式向教育部科技司報送推薦表、推薦匯總表及有關材料,同時發送電子版。

      六、聯系方式

      1.教育部科技司,任昌山

      聯系電話:010-66097208

      電子郵箱:rcs@moe.edu.cn

      2.中央電化教育館研究部,沈蕓

      聯系電話:010-66490961

      電子郵箱:sheny@moe.edu.cn

      附件:

      1.2018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實踐共同體項目推薦表

      2.2018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實踐共同體項目推薦匯總表

      教育部辦公廳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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